場地使用服務
一、場所使用收費表
| 樓層 | 場所名稱 | 可容納人數 | 維護管理費 | 冷氣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樓 | 視聽中心 | 70 | 1200 | 600 |
| 後中庭 | 100 | 不收費 | 不收費 | |
| 戶外空間 | 150 | 不收費 | 不收費 | |
| 2樓 | 會議室 | 45 | 1000 | 300 |
| 3樓 | 會談室(未開放) | 10 | 不收費 | 不收費 |
| 小型會議室(未開放) | 20 | 不收費 | 不收費 |
二、場所開放使用時間
| 開放日期 | 開放時間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週一至週五 | 08:00-1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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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週六、日、國定假日 | 08:00-1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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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 如遇大樓定期消毒、水塔清潔、等工程將暫停場所使用,並另行公告之。 | ||
三、提供使用設備
| 設備名稱 | 數量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麥克風、音響 | 2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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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投影布幕 | 1樓視聽中心、2樓會議室設有電子布幕。 | |
| 延長線 | 1條 | 可向行政辦公室借用。 |
四、場地維護須知
- (一)使用單位可於一樓門口、電梯間、使用場地教室等處張貼活動指引標示、佈置場地,但請以無痕膠帶固定 ,勿使用雙面膠、白膠、膠水、膠帶 等物,以避免殘膠,並於活動結束後將張貼物撤離。
- (二)使用場地可依借用單位隨活動需求變動桌椅等物品之擺放位置,但於活動結束後請復位原場地之擺設。
- (三)使用單位勿將物品放置於場地內,中心恕不負保管責任。
- (四)活動所產生之垃圾、廚餘請於活動結束後自行帶離(有垃圾桶供借用),以維護環境整潔,避免將垃圾及廚餘留置大樓孳生蚊蟲、 老鼠。
五、冷氣使用原則
室內溫度達28度以上始得開放冷氣。開放冷氣時請使用單位關閉窗戶並於進出使用空間時隨手關門,以節約能源

